當今社會風氣由於受到西方國家影響,使得男女之間的關係也越來越開放。當下受到影響的即是離婚率逐漸提高,晚婚的年齡層也比以往增高,足以說明這個花花世界對於現代人有明顯的誘惑。使得「外遇」成為婚姻感情中最大的殺手。
想要保障婚姻、懲罰外遇對象,執行抓姦任務是必要的,只是有太多人不懂尋求專業的抓姦服務,會錯失抓姦的關鍵時機,尤其大多數民眾對法律條例了解有限,想要靠自己抓姦,通常非常困難,所以直接尋求專家協助是最有效的方式,而徵信社就是能提供抓姦服務的專家,利用其調查蒐證技術找到關鍵證據,協助委託人討回權益,不喪失權益。
一個案例是抓姦在床的通姦罪起訴自己的先生外遇。原本自信滿滿的想離婚,卻意外發現,原來看似幸福的男女,早已各自暗結新婚,貌合神離的夫妻生活,實在不怎麼幸福,訴請離婚後,拿到她所想要的贍養費及子女的監護權,去過許小姐想要的單身生活。https://www.myanmarmarrymatch.com/products-12.html
第1052條 裁判離婚之原因
夫妻之一方,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:
一、重婚。
二、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。
三、夫妻之一方受他方不堪同居之虐待。
四、夫妻之一方對於他方之直系尊親屬為虐待,或受他方之直系親屬之虐待,致不堪為共同生活。
五、夫妻一方已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。
六、夫妻一方意圖殺害他方。
七、有不治之惡疾。
八、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。
九、生死不明已逾三年。
十、因故意犯罪,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。
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,難以維持婚姻者,夫妻一方得請求離婚。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一方負責者,僅他方得請求離婚。